(記者:胡肖藝)“雨下得大喲,你是坐公交還是怎么回去?”“哦,沒事兒,就是看到下雨,我開車來的……”6月2日,在區法院第八法庭門外,被執行人周某意識到也許在法警面前說漏了嘴,當場就“石化”了,場面一度十分尷尬。
“請把車鑰匙拿出來,我們一起去核實一下車輛情況。”經法警核查,區法院旁邊一小區車庫內停放的正是周某所有、已經實施了查封,但一直未被找到的標致轎車。該車當即被依法扣下。周某急了:“我這車還新得很,千萬別拍賣了!錢我給!”三日之內,周便支付了4萬余元執行款,該案件得以全部執結。
這故事要從2019年8月講起,李某為周某提供勞務裝載木料的過程中,不慎從貨車上摔下,造成左肩關節10級傷殘。區法院判決周某支付李某賠償款4.6萬余元。但因周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,同年10月,李某向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法院立即向周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,責令其3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,并迅速查詢了周某的銀行存款、房屋、車輛、工商投資等財產情況,雖然依法對查詢到的一輛標致轎車實施了查封,但卻一直未找到該車下落。被納入失信名單、被限制高消費的周某也始終沒有支付賠償款。經過多次電話溝通,執行法警了解到周某的心結,是認為當初是其他人請李某來給自己幫忙的,李某不慎摔倒,自己卻被判賠償,很“虧”。在再三勸說下,周某終于愿意來法院嘗試與李某達成和解。
6月2日,在區法院李某與周某仍未能達成和解,但執行法警沒有放棄,仍對周某作著釋法和教育工作,希望這個95后的小伙子能自動履行。接下來,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?!八R走時,我看下雨了就關心了一句,沒想到竟能找到車輛的下落。真的是法網恢恢!”執行法警感慨道。
周某支付完全部執行款后,法院依法解除了對該車輛的強制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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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來,區法院積極推動出臺《關于落實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、警示和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》,嚴格落實財產申報制度,對于拒不申報、虛假申報或轉移隱匿財產企圖規避執行的,堅決采取罰款、拘留、限制出境、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,迫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。加強與公安、檢察機關的工作聯系,做好拒執犯罪的偵查、審查起訴、審判的銜接配合,實現嚴厲打擊拒執犯罪的常態化。定期向市紀委推送涉黨政機關、公職人員、黨員干部涉執問題線索,懲治特殊主體規避執行行為。依法用足用活法律賦予的強制措施,不斷壓縮“老賴”生存空間,讓“老賴”無處遁形!